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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授告4位國小學生,只因為她的國小女兒在班上被其他同學言語嘲笑。被告的4位小學生害怕地說:”我已經道歉了,為什麼還要告我?“ 法院開庭審理4位小學生的案件,父母希望教授能撤銷告訴,不希望自己的小孩年紀小小就留下案底,班上其他同學紛紛轉班,因為其他父母都怕自己的國小的小孩說錯話就被告。』

看到這則新聞,讓我想到昨日處理客訴事件處理了一個小時,只因為一個台大女學生在日籍老師課堂上拿出錄音筆錄音卻未事先禮貌告知老師,老師立刻告訴女學生這是不禮貌的行為,必須事先詢問才可以錄音,但因國籍文化差異,老師說出“沒有家教”字句,此舉讓女學生媽媽震怒。事後日籍老師才知“沒有家教”此話在台灣是頗重的責罵,已經表達歉意,並願意當面再跟女學生解釋。但是媽媽卻表示:“我的女兒本來就文靜,現在花錢來上日文課,想好好學好日文,拿錄音筆出來居然被訓斥,這讓她心靈受創,出現陰影,恐怕將來都會害怕學習”,要求老師當眾道歉。

接到這樣的電話,我只想跟媽媽說:“媽媽,拜託妳,請妳的女兒就不要學習了吧!如果因為一句話,一個小事,就讓您已經唸大學的女兒大受打擊出現陰影從此害怕學習,那還真的是太痛苦了,誠心的建議您把她留在妳溫暖的家中好好保護長大,以免她以後又因為無禮而冒犯了您以為花錢就可以不用尊重的老師,然後又再度出現陰影,誠心的建議您,不要讓她出來了。哪個人在求學的過程沒被老師責罵過,再難聽再嚴重的責備誰沒有?哪一個人因為這樣就要老師出來當眾道歉?更何況你是要責怪一個不善中文用法並且已經道歉的日本老師

保護小孩需要保護到這樣的地步?這樣是對您的小孩最好的嗎?請妳想清楚,除非妳能供給她一輩子的慾望需求,否則妳的小孩未來一定會走入社會,賺錢滿足生活所需。我深深相信,她的僱主不會管他有沒有陰影,只會管她能不能生財。屆時,希望妳依然不會後悔妳曾經給她的保護是如此完善,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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